失去了新生男婴的九龙镇罗某说,感谢萝岗司法所主持公道
本报讯记者许悦、通讯员罗思轩报道:“院方鉴于死者家属的困难,同意一次性给予生活困难补助5.5万元,而死者家属也自愿同意接受”,近日,当萝岗区九龙镇的罗某接过司法所干警递来的人民调解书时,激动地说:“感谢萝岗司法所主持公道!”
去年12月18日,九龙镇村民罗某到镇内某医院顺娩一个男婴,情况一直良好。12月19日,男婴突然发病,经抢救无效死亡,医患双方发生纠纷。21日,患儿家属聚集40多人在医院门口,用车堵住医院不让他人进出,还拉横幅、放鞭炮、烧纸钱,并认为是院方延误了患儿的抢救时机,应赔偿50万元。
萝岗区司法局九龙镇司法所遂会同九龙镇其他部门人员来到现场,进行调解。调解人员分别与院方及婴儿家属进行了6个小时的长谈,针对事件的前因后果,细致地向家属作解释说服工作,并说明要想尽快解决问题,必须妥善地、实事求是地提出一个合理的价格,采取理性的渠道维权,马上撤离现场,派出代表谈判。婴儿家属听从劝告,停止围堵行为。
但院方仅愿意从人道主义原则出发,给予婴儿家属5万元。双方分歧较大,达不成协议,矛盾有可能激化。调解人员找到罗某所在地的村调委会,和村内德高望重的老人、村干部一起,深入到家属家中,利用亲情、友情和乡情对死者家属做工作。
经过连续8轮谈判,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,并在司法所干警的主持下签订人民调解协议。
(编辑:敏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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