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赴澳留学生的人数与日俱增,中国大陆也因此成为澳大利亚的第一海外留学生生源国。上一财政年度(即2001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),有13,452名中国学生获得澳学生签证,占该年度澳学生签证发放总数的8.8%,比前一财政年度增长51%。绝大多数中国学生到达澳大利亚后发奋自强,努力进取,生活上自律自立,学习上刻苦用功,迅速适应,为澳大利亚社会接受和欢迎。还有一些中国学生学习刻苦,成绩瞩目,令澳大利亚人刮目相看。更有少数到这里读高中的学生,高考后被澳大利亚著名大学的医学系和法学系所录取,成为民族的光荣和父母的骄傲。但也有一些留学生,特别时一些年纪偏小的学生,因为缺乏自治的能力,出现了这样和那样的问题。有些在学校里书读不下去,被迫转到比较差的学校或比较差的系科;有些因出勤率不够而被签证取消;有些因为学习成绩太差而被取消签证;有些因递交假文件而遭遇签证麻烦;还有些因携带大量现金不申报而遭起诉等等,不一而是。在唐林律师行多年的从业经验中,看到了太多的十几二十岁的孩子,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到律师行来哭诉,希望我们能够救救他们、救救他们的签证。看到这些处在花季的孩子的处境,想到家长殷切期盼的眼光,我们的心都被揪着。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,而且到现在为止尚未被有效地制止,促使唐林律师行不揣冒昧,结合经验,给你们---广大已经留澳的学生家长们,即将赴澳留学的学生家长们,或是有意送子女到澳大利亚留学的家长们,撰写这封早该撰写,但却迟迟未写的信。2001年6月,唐林律师行撰写并通过祖国大陆媒体发表了《澳大利亚留学政策重大变更》一文,及时将是今年7月1日实行的留学新政策告知大家。现在回过头来看,那篇文章才完成了一半,因为它只写了如何来澳大利亚留学,即如何获得赴澳学生签证,而没有强调留学生到了澳洲以后需要注意的法律。而正是留学生对这些法律的无知或者不够重视,才导致了上述种种问题的产生。至少,如果你们事先知悉有关法律内容,从而对孩子进行教导,许多严重的事件是可以避免的。正因为如此,我们写这封信的心情是沉重的,甚至还是愧疚的。亲爱的家长们,你们的孩子到了澳大利亚后都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?一、 留学生出勤率至少必须有80%虽然在中国,留学和其他出国事务比如移民、考察访问、工作等是分开的事项,但在澳大利亚所谓"留学"事务是移民法非常小的一部分。对于澳大利亚移民部来说,外国学生来澳留学只是成功申请一张学生签证而已。而学生签证,和澳大利亚移民部签发的任何其它签证一样,在特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被取消的。与其他签证取消不一样的是,其他签证的取消常常是可以取消、也可以不取消,视情节而定。但对于学生签证,如出勤率不满80%或不满学校要求的最低学习表现又无适当理由,则学生签证必须被取消,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。80%的出勤率说容易也容易,说不容易也不容易。澳大利亚大学的学制多为每学期13周,一门课只要缺席3次,出勤率就低于80%。更可怕的是,许多学校点名多在上课开始的头10分钟内,错过了点名就变成了缺勤,即使之后的170分钟学生的确在听课。许多中国留学生的家长在为子女办好签证后以为万事大吉,却不知道出勤率不足的严重后果。在中国,大学当中不考查出勤率的情况非常普遍,但在澳大利亚,出勤率不足是致命的,学校完全可以拒绝学生的学习权利。可以想象的是,出国之时学生高兴、家长风光,一旦出勤率出现问题,则可能是开除学籍、打道回府,家长必然无颜面对亲朋好友。所以对这一问题应当引起十二分的重视。这方面法律规定的具体取消程序是这样的。(一)该留学生入学的学校在得知该生的出勤率不到80%后,必须向该生发出第20条通知(因依据澳联邦《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案》第20条出示该通知而得名),否则学校会受到相应惩罚或制裁。(二) 留学生在该通知出示日起的28天内必须亲自持护照到移民部报到。(三)到移民部报到后,移民官会与该学生面试,听其出勤率不到80%的理由和证据,如理由适当,证据确凿,签证可以不予取消。如理由适当,证据不足,或理由不当加证据不足,则移民官必须取消其学生签证。如果该学生在第20条通知出示日起28天内不亲自到移民部报到,该学生签证在第28天结束时自动被取消。据唐林律师行从移民部学生签证处了解到,大多数学生在学校发出第20条通知后,其结果为其持有的学生签证被取消。家长们,在这里,请允许我们作一定的提醒和说明。第一,收到第20条通知后必须马上引起充分重视,而不是等到签证取消后再去对待。因为什么是旷课的正当理由什么不是旷课的正当理由,法上有详细的规定,必须了解清楚,有的放矢、胸有成竹地去见移民官。同样,什么样的证据有用,什么样的证据无用也有讲究。比如病假条,注册的西医出具的才有用,中医出具的病假条则常常没有任何作用。第二,变更住址须及时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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