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放区放花炮最高可被拘留15天

上一篇 / 下一篇  2007-12-25 09:16:43[查看更多的关于新加坡的资讯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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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信报讯(记者李剑英)针对近日五环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,市烟花办昨天表示,如在禁放地点燃放最高可被处以拘留15天的处罚。

  市烟花办介绍,近日有市民向警方举报,在互联网上有一家公司销售“冷烟花”等烟花爆竹。民警经调查取证在西三旗某小区将7名嫌疑人抓获,并查获20箱“冷烟花”及其他各类烟花16箱。

  市烟花办称,年底和元旦期间如有违法燃放烟花爆竹,不听劝阻的将被公安部门予以行政拘留,在幼儿园、敬老院、油气站罐等八类禁放地点周边燃放的,不听劝阻者最高可处以拘留15天的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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