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银监局表示“投资兰花”涉嫌非法集资
上一篇 /
下一篇 2007-12-12 02:09:59[查看更多的关于新加坡的资讯]
查看( 6 ) /
评论( 0 )
本报讯记者刘薇报道:只要投资兰花,最低就有20%的年回报率(详见本报昨天A7版报道)?记者昨日将情况反映给广东银监局打击非法集资相关部门,该部门人士表示,这个兰花投资项目有非法集资嫌疑。
据该人士介绍说,有特定人群如单位集资建房还不能定义为非法集资,但如果是向社会公众不特定人群集资,并以各种实体或非实体项目为载体,承诺较高回报率,则很有非法集资嫌疑。“目前这个事情我们不了解具体情况,还无法给它定性,但近年来社会上涌现的很多墓穴投资、山林投资,绝大部分发展到最后就构成了诈骗。法律上对这类犯罪行为有个名称叫涉众型经济犯罪,也就是涉及到社会公众的经济型犯罪”。
本报报道的投资蝴蝶兰项目,目前并未有遭到损失的受害人出现。该人士认为,一般集资尚在过程中,问题通常不会暴露,但潜在的风险可能是巨大的。如果真的是非法集资,等问题暴露的时候损失就很惨重了。如果市民发现很多方面不合理,可以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。市民如果手中有足够证据证明该项目是非法集资,也可直接向银监局举报,银监局相关部门进行基础调查后,同样会移交给司法机关。
什么是非法集资?
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,以发行股票、债券、彩票、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,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。非法集资往往表现出下列特点:
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,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;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。
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。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,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。
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。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。
(编辑:CY)
(本文来源: )
论坛模式
推荐
收藏
分享给好友
推荐到圈子
管理
TAG: